主委長文

今日新聞韭菜包|偷拍三連發特輯|2026.05.20

2026年5月20日

【今日新聞韭菜包|偷拍三連發特輯|2026.05.20】

大家安安 王叔叔身為一個VTuber
經過了多年的訓練
對鏡頭這件事比一般人更敏感一些些

平常工作中要時時意識到物理關鏡頭、麥克風介面離線、
螢幕截圖也會盡量裁掉有個人資訊的地方
我本來以為 下班拔掉耳機 關掉OBS
鏡頭焦慮就可以留在直播間

但這幾週看新聞才發現
原來真正該擔心的地方不是直播間
是派出所 是醫美診所 是百貨公司的更衣室
最可怕的是 這些都不是暗巷
而是平常以為有人管理的地方

【第一則 報案為什麼要脫到剩內衣啊 警察先生?】
高雄三民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
一名三十四歲的涂姓警員
在2023年七月到2024年三月間
利用受理報案機會
假借執行職務與檢查傷勢為由
拍下六名女性報案人的胸部 腋下 臀部隱私照

2024年九月
他用手機開啟AI程式
把這六人的照片
合成裸照儲存供自己觀賞

雄檢四月二十九號依個資法
公務員假借職務非法蒐集利用個資
未經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等罪起訴
求處三年六個月併科罰金三十萬元

但最早揭發此事的Y女
自己的被拍案卻因證據不足不起訴
已透過律師聲請再議

至於為什麼會因證據不足不起訴
有一個關鍵是
涂警在接到督察電話後
當場操作手機相簿四十二次
刪了二十三張關鍵照片
一個剛被通知的人
第一反應不是保存證據
而是瘋狂整理手機相簿滅證

高市警局後續追究主管責任
涉案期間的分局長 副分局長 派出所長
分別被記過或申誡
報案是為了求助
卻遇到了狼警強制拍攝真是荒謬

【第二則 醫美診所的針孔攝影機居然不是個案】

五月初愛爾麗集團
爆出診療室的煙霧偵測器
其實是針孔攝影機
集團總裁常如山被收押

後續延燒到光澤 聖宜 研醫明等體系
光澤集團在新北的營運協理跟資訊主管
因為下令拆除針孔證據被聲押禁見
(今天五月二十號宜檢又搜了光澤羅東店
三人交保 案情完全還在延燒)

衛福部長石崇良指出
目前掌握涉及四個醫美集團
分布在七到八個縣市
這已經不是單一縣市能切割的問題
更讓人不安的是
行政裁罰常常只能處理現場還找得到的證據
如果設備已被拆除 檔案被刪除
後續就要依賴刑事偵查與數位鑑識

北市衛生局五月十八號訂出新指引
規定診療室 手術室 病房原則上不得錄影
廁所 浴室 更衣室 哺乳室絕對禁止
很難想像都2026年了
我們居然還需要白紙黑字寫下:
「不能在廁所裝鏡頭」
這件事本身 難道不覺得扯到爆炸嗎?

【第三則 開店三年的UA 到底拍了你更衣多久?】

五月十八號
一對閨蜜到台中東區三井Lalaport
北館四樓的UA(Under Armour)
運動專櫃買運動內衣
其中一位試穿後 抬頭看到外面那台監視器
進去再三確認
發現更衣室內的全身鏡
會把畫面反射出去

當事人在Threads的描述
她問店長時
店長說這家門市開三年了
過去也有客人反應過
但「監視器都有確認過 絕對不會拍到」

當事人堅持要求調閱
等了兩小時
店家只願意給「兩人已經穿好衣服離開」的片段
一直推說檔案要轉檔

最後是Lalaport服務台建議報警
店家才把完整影片交出來
女警陪同打開
第一個畫面就是更衣室內部
什麼都拍到了
警方依妨害秘密
妨害性隱私等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
(店長不交出來就很可疑了吧!?)

盧秀燕今天上午宣布
五月二十二號開始擴大稽查全市十七家百貨公司跟大賣場
(預告式稽查到底是想查出問題
還是在查大家整理完以後皇城之內一片祥和的樣子?)

過去三年裡
不知有多少客人反應過
卻被店長或店員的一句「不會拍到」給打發掉
監視器今年才被發現
可不代表問題今年才存在啊!

【結尾】
我個人的看法是
這三件事的共通點不在於監視器偷拍
比較像是「濫用信任的犯行」
警察知道報案的人會相信警察
醫美知道醫病關係的信賴基礎
在更衣室裡 店家濫用了顧客的信任

這些東西
都不應該是要求受害者更小心
而是警局 診所 百貨 品牌
還有所有的主管機關
都要承認一件事
監視器這個工具
本來就是用來「看見」的

所以它到底在看誰?
誰有權限看?
看完存在哪裡?
誰能刪掉?
誰負責稽核?
這些問題如果沒人回答

那所謂安全場所
就只是比較明亮的風險場域而已

如果妳是當天發現的人
妳會當場槓上提告
還是心存僥倖覺得應該沒拍到我吧趕快離開
留言告訴我
以上是今天的韭菜包 大家晚安 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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