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委長文

今日新聞韭菜包|2026.04.21

2026年4月21日

【今日新聞韭菜包|2026.04.21】

大家好這裡是熱愛人類觀察的主委
今天的懶人新聞你會看到

柯文哲被辣椒水攻擊的元凶終於抓到了

中天沒錢沒關係
主播自己接中國標案做節目罵台灣

馬防部中士抖內直播主抖到去借地下錢莊
為了還債出賣國防機密給中國

以及hololive印尼三期生 Kobo被邀請轉播英雄聯盟
結果自己根本沒在玩LoL都在聊瓦?

1. 大笨蛋  給我寫悔過書!(一個有聲音的標題)

四月十七號那天晚上
柯文哲陪台中市議員參選人劉芩妤在逢甲夜市掃街
中途眾人突然咳嗽不止喊出:
「什麼東西好嗆 這是攻擊吧?」
柯文哲也跟著說他有感覺
劉芩妤團隊隔天報案
比對監視器後宣稱共有三波伏擊
20:10在文華路與逢甲路口空地
20:14在夜市烤魚攤位前
20:48返回文華路口時
(時間點背得比段考還熟)

民眾黨第一時間的定調是疑似青鳥所為
還有人聲稱看到摩托車雙載無差別攻擊
柯文哲隔天說「現在還有點流眼淚」
佩琪加碼說老公有呼吸道過敏
(Peggy真的什麼都能評論欸...
要不要考慮跟狄鶯姐一起轉戰圖奇...)

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下令加速偵辦
第六分局當晚就成立專案小組
然後追查了三天終於抓到兇手了!

(以下請用毛利小五郎中配的聲音在腦內播放)
兇手就在掃街的隨行維安隊伍之中
第六分局分局長周俊銘
事到如今你還想狡辯嗎?承認吧!
證據就是你隨身攜帶的辣椒水罐

當時監視器拍到你的辣椒水罐疑似破裂
你就在地面上試噴了四次
因為不熟悉操作加上風向影響
辣椒水霧氣才會飄散到柯文哲一行人面前
(辣椒水罐雙腳一軟:我也不知道會這樣啊...)

好了回歸正題
根據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21號的說明
分局長以上的督導層級
勤務上本來就不要求配辣椒水
只有基層員警需要配戴
但周俊銘當天是主動要求到派出所領取辣椒水
屬於他個人行為
(畫蛇添足真的有時候會出事的吧?)

而且事情出包後他沒有第一時間回報
反而是網紅四叉貓在臉書轉PO掃街直播畫面
看到周俊銘走回掃街隊伍前方
把辣椒水罐丟進路邊垃圾桶
(疑似想自己處理掉第一現場的證物?)

最後周俊銘被記兩次小過
調離非主管職務
並依傷害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
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也自請處分

民眾黨參選人劉芩妤今天一早到分局撤告
刑事部分可能就此落幕
(也是啦...畢竟是烏龍事件不是他們想要的青鳥攻擊...)

最近還有另外一件辣椒水新聞
幫各位同場加映一下
新北市板橋20號上午七點左右
有一位六十多歲的婦人在中正路巷弄
手持一把菜刀跟一把水果刀邊跑邊揮
路過的機車騎士看到立刻停車報警
(還順手把行車紀錄器影片
PO到"我是板橋人" 替專業現代台灣人點讚)

海山警派員到場後喝令婦人放下刀
婦人口中念念有詞 持刀朝警方逼近
員警直接朝婦人噴灑辣椒水
當場壓制 上銬逮捕 強制送醫治療
我最喜歡的網友留言是:
「老闆:我們的辣吃起來不辣很香 你試看看(灑滿)」

這兩件事剛好放在同一個時間軸上看
警政署規範辣椒水的使用時機寫得很清楚
是面對抗拒 攻擊 或脫逃時
以最小傷害達成強制力控制
板橋的基層警員完全按SOP在做
結果台中那位分局長自己手裡那罐是破的
自己試噴給要保護的人聞看看
還試噴了四次
(一個分局長搞不清楚自己主官不需要配辣椒水
主動要去領一罐破的 然後拿著掃街現場試噴
我真的覺得這比是真的青鳥攻擊還精彩)

而且這件事如果只看表面是烏龍
但拉長線來看
這一週的藍白輿論攻防
全都建立在錯誤前提上就很好笑

蔣萬安 黃國昌發聲譴責暴力 質疑社會對立
台中市政府震怒加速偵辦 要求嚴辦滋事人士
媒體跟進報導青鳥對白營的仇恨攻擊
(在兇手被找到之前 敵人的定位已經被設定好了
然後敵人其實是中立的隨行維安警察出包)

這其實比辣椒水本身更值得被記錄
因為它示範了一件事
政治事件在還沒查清楚之前
所有人都會用自己想像中的劇本去填空

劉芩妤團隊填的是青鳥
盧秀燕填的是無差別攻擊
媒體填的是社會撕裂
而真相是一支破掉的辣椒水罐
跟一位不合規想秀的分局長
你覺得這次烏龍派出所
真正最該道歉的是誰?
A 第一時間指控青鳥的民眾黨發言人
B 下令加速偵辦還震怒的盧秀燕
C 把證物丟進垃圾桶還想自己處理的分局長
D 整個跟著這個劇本走了三天的新聞媒體
E 以上皆是(很台灣的和諧選項)

2. 中天主播月入20萬 不是業配是中國標案

中天記者兼主播「馬德」林宸佑
從今年一月因涉共諜案被羈押禁見
到現在都還關著
你可能覺得這個案子不是已經講爛了嗎?

事情沒那麼簡單
今天鏡週刊揭露的新內幕
我覺得跟台灣內容產業的人超有關
根據鏡週刊二十一號報導
橋頭地檢署這個月十四號
起訴了一起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案
十名被告裡有九名是國軍現役官兵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下面這段)

林宸佑在這個案子裡有兩個角色
第一個角色是「水房」
他透過中方提供的泰達幣
換成新台幣後
匯款給收買的國軍官兵
每人從七萬到一百七十四萬不等
他自己從每個案子抽五千到一萬的手續費
(抽成邏輯蠻像做房仲的?)

第二個角色才是重點
檢調在他的Telegram對話跟金流核對裡面發現
他主持的中天節目"馬德有事嗎"
背後金主居然不只是中天
而是中共方面上游主謀「吉祥」等人
合作模式分成兩種
指定型:中方直接提供題綱 打擊目標 議題流程
每集10到20萬
自由型:林宸佑自己提案 中方審核通過後製播
或事後請款 每集5萬

重點是這個節目的製作獎金(?)
都是進他個人帳戶
平均月入超過二十萬
累積金額破百萬
中天電視宣稱本身並不知情
是他被抓之後才透過律師知道
發現自家設備跟直播平台被他挪用於私人接案
(嗯姑且不論你知不知道他有收錢
至少播出的內容方向你是同意才能播出的吧?)

我之所以想把這則新聞當第二則寫
是因為它跟我們這個產業直接相關
先看金流結構
林宸佑的節目固定每週一集
如果都是指定型20萬 一個月就是80萬
如果是自由型5萬 一個月也有20萬
平均月入20萬這個數字 是對岸資金支付的"製作費"
(這筆錢還不包括共諜的白手套抽成)

對照一下正常台灣內容創作的行情
ㄅ. 政論節目來賓車馬費 大約2000到5000一集
ㄆ. 網紅一支業配影片 10萬到30萬不等 要看頻道規模
ㄇ. YouTube頻道做到89萬訂閱的蒼藍鴿
攝影社群行銷投廣三合一開出的職缺是月薪35K到55K
(不是故意要臭只是剛好拿出來比對)

你會發現
中共花錢請一個台灣主播做帶風向節目
出價比市場上誠實接案的同行都好
而且是長期穩定 按集計酬
有題綱 有審核 有合作模式分級
(這個待遇表看起來比某些台灣製作公司的SOP還完整)

所以問題來了
當一個產業的正常收入被壓得很低
同時有一筆錢以更高的價碼
要求你做特定內容
會發生什麼事
(我覺得這個問題不只是林宸佑會遇到
是整個台灣從政論主持到網紅到YouTuber
或早或晚都會遇到的誘惑)

指定型每集10到20萬的邏輯
是把一位記者變成包月付費的傳聲筒
他的麥克風還是中天給的
他的畫面還是中天的
但他嘴裡說的內容 是統戰部或上線大老要求的
(你以為你在看台灣新聞
其實你在看一齣用台灣人臉孔錄的統戰節目)

而且這個模式對中共來說非常划算
養一個有記者身份的主播
比養一百個外宣帳號都有效
因為記者身份本身就是認知戰的最強武器
你看到的每一次堵訪 每一次"追問"
都會被對方剪輯成符合敘事的素材

不過從這個案子我也學到一件事
就是中國標案的抗風險成本其實很高
林宸佑接這條線沒多久
就從立法院追著立委跑的明星記者
變成羈押禁見中等起訴的共諜嫌犯
預計五月間起訴

對照一下正常業配
最糟糕的結果是被酸民罵 被退訂閱
這兩個風險根本不在同一個量級
所以如果你是台灣的內容創作者
遇到有人開口就給你每集10萬20萬
條件是要你按照他們的方向發聲
這個"商機"背後的代價
或許不是那個數字能衡量的
(所有命運餽贈的禮物
早已在暗中標註好了價格?)

你覺得《馬德有事嗎》這個節目名
配上這整個案情 最黑色幽默的是哪個點
A 節目名"有事嗎" 結果真的有事
B 背後金主真的有"指示" 一集20萬明碼標價
C 監督的力量在中天 但中天說自己不知道
D 平均月薪20萬 羈押後只能吃看守所的菜
E 以上皆是

3. 馬防部中士抖內主播成火山孝子 只好把國家機密抖給對岸

如果上一則是"記者賣媒體素養給中國一集二十萬"
那這則就是"軍人賣機密給中國八次六萬七"
單價降了非常多 但他們一樣被抓了

根據聯合報二十一號林孟潔記者的報導
陸軍馬防部運輸士孫楚荃
在2022年11到12月
擔任馬防部中士運輸士期間
因為沈迷網路直播
經常半夜起床與直播主對話
透過抖內博取對方歡心
(這不是我掰的 是法院判決書寫的)

結果錢被榨乾 積欠地下錢莊債務
為了籌錢花用 被吸收成為共諜
他用軍網開啟系統後
下載屬於極機密及
機密級的軍事機密文書
(好多機密要咬到舌頭了)

包括馬防部聯合作戰計畫
用手機翻拍後
透過Telegram傳給綽號「百威」、
「雲哥」、「JACK JACK」的對岸上線
總共洩密八次
換得六萬七千七百七十元
(8次÷67770元 每次大概8471.25元
有點強迫症的我表示很生氣!這價格怎麼定的!)

馬防部軍官是怎麼發現的呢
他的主管發現孫作息不正常
(當兵半夜不睡覺偷看直播果然是會被發現的吧?)
後來發現他偷拍軍事文件
通報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偵辦
台灣高等法院21號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判他十二年
褫奪公權六年 可上訴
法官合議庭還一併裁定
他從五月四號起延長羈押兩個月

這個案子我有兩個想跟大家分享的看法
一個是從VTuber的產業角度看
一個是從軍隊管理角度看

先講VTuber產業這邊
「抖內主播抖到沒錢去做壞事」這個狀況
在VTuber圈其實不是沒人擔心過
從偷刷爸爸卡、退刷、海外贈訂
到"抖內大佬"的問題
(就是單一觀眾每個月抖內幾萬到幾十萬給特定主播
成為主播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
這件事對主播跟觀眾雙方都有風險)

主播的風險在於
一旦這位投錢男的金流斷掉 或退坑
整個頻道收入結構會崩塌
所以可能要投入更多的人際成本去維護關係

觀眾的風險是
這位大佬不一定是真的家財萬貫
可能是省吃儉用支持主播
也可能是像孫楚荃這樣傾家蕩產
沒錢就借錢抖 抖到欠地下錢莊
(我在業界也算遇過不少大佬 身分多元
從科技新貴到房仲到外送師
甚至做灰色、黑色產業的
或真的家裡有礦到一直抖但存款不會減少的也有)

孫楚荃這個案子很赤裸地示範了一件事
他不是賭博 不是吸毒 不是炫富
他是沈迷直播後抖內直播主
如果只是偶爾可能還好
問題是他沒有設好停損點
沒有人告訴他薪水跟積蓄抖完之後要停手
沒有人告訴他借地下錢莊的錢抖很危險
最後變成國家機密的零售店
(他抖出去的不只是錢
還有他背上共諜之名的代價跟十二年刑期的青春)

再來是軍隊管理的角度
我覺得馬防部這次其實管得還不錯
主管發現中士作息不正常
進一步發現他偷拍文件
通報軍事安全總隊
整個內部防諜的SOP有運作
(雖然是洩密八次之後才發現
但有發現還是比沒發現好)

但這個案子會讓我想到一個更深的問題
現在年輕軍士官的娛樂 跟上一輩完全不一樣
上一輩可能是賭博 喝酒 女色
這些有明確的外在形跡 容易被長官看見
這一代是抖內 線上遊戲 虛擬貨幣
這些完全在手機螢幕或虛擬世界裡面 長官看不見
所以要抓到間諜的難度又更高了

判決裡面還有一段我看了覺得蠻有感觸
高院說他「犯後態度尚可 有悔改之意
沒有類似前科 尚知服膺法律
遵法意識尚佳 社會復歸可能性屬中度」
所以判十二年 沒判到上限
(但他應該也無法再回到國防產業了...)

看完孫楚荃案 再回頭看林宸佑案
你會發現中國吸收台灣人的套路其實很統一
先找到對方的經濟破口或弱點
(抖內 債務 賭博 事業低潮)
再提供看似合理的金流解決方案
(指定型節目 每集10-20萬;
情報外洩 每案5000-10000)

等到你上鉤咬餌 就開始要求內容
(帶風向節目 更高層級的軍事機密)
最後被抓的時候才發現
這筆帳算下來 人生賠得比賺到的多好幾倍
(這個投報率看起來
大概只有當初買HTC在1200的朋友能懂)

如果你身邊有在抖內抖得很狠的朋友
不管抖給誰
不管他說對方有多需要
你可以傳這則新聞給他看
(不是因為抖內不好 是因為不計成本的抖內真的會出事
從外面看來抖得開心 其實可能是另一種型態的賭癮)

【國際VT新聞】

1. Kobo被Riot選去轉播英雄聯盟 但她沒在玩英雄聯盟

這則我看到的當下覺得
Riot Games的商務企劃部門
應該跟我遇過的某些轉發商務經紀公司一樣
把KPI擺在專業知識前面

根據遊戲角落希洛的報導
台灣時間4月2號
Riot Games官方宣布
hololive印尼三期生 Kobo
成為英雄聯盟北美聯賽LCS的官方授權實況主
(Co-Streamer就是賽事期間
可以合法在自己的頻道同步轉播)

Kobo的YouTube訂閱數有279萬
是hololive印尼人氣最高的成員之一
但問題是她主要玩手遊版激鬥峽谷
幾乎不碰端遊
而且消息公布時美國還是4月1號
社群一度以為這是愚人節整人貼

其實hololive也不少人有玩過英雄聯盟
正義組的Gigi Murin比較常玩
Kobo的同期Kaela Kovalskia也玩過手遊版激鬥峽谷
要反向操作的話找死神Mori Calliope更讚
(想像Dad接這案子的厭世語氣我都笑了)
選這些人應該都比Kobo更合理

但也有人直接捅破真相
認為Riot就是看上279萬訂閱的流量加上印尼市場
小知識:印尼最紅的MOBA遊戲
是無盡對決(Mobile Legends: Bang Bang簡稱 MLBB)
月活躍用戶超過兩千五百萬人

第一週開播後
印尼社群的抱怨開始進來
Kobo的Live2D太大 遊戲畫面太小
賽事進行中頻繁沉默 打呵欠
甚至中途岔題聊特戰英豪
(打呵欠這個細節看得人有點無奈
因為她就不懂遊戲啊
要怎麼做有內容的陪看?)

第二週她調整畫面
把比賽畫面改滿版
Live2D縮小擺右上角
但遊戲知識不夠這個根本問題還是解不開
(調整UI只能解決物理遮擋
解決不了知識不足的詛咒)

4月19號Kobo發推特道歉
坦言自己對英雄聯盟不夠熟
也不明白為什麼官方會選上她
知道hololive裡有其他成員更懂遊戲
但不想讓信任她的人失望
強調會努力學習

因為這篇真誠的道歉
後續輿論的箭頭反而回指Riot Games
認為Riot錯估了Kobo對英雄聯盟的熟悉程度
藝人現在要額外花時間補遊戲知識
加上英雄聯盟社群是全世界最毒舌的遊戲社群之一
(另外幾個之一是誰我不好說)
這兩者加在一起可能對Kobo產生更大壓力
(毒舌社群+不熟的遊戲+賽事壓力三重打擊
我看到這段的第一反應是 這個合約能退嗎?)

我自己從業界角度看這件事
會覺得Riot跟Kobo背後的cover公司
應該要在提出合作階段就釐清幾個事情:

ㄅ. Co-Streamer的最低知識門檻是什麼
連召喚峽谷的地圖都看不懂的人可不可以當
如果可以 要怎麼補
(找個前職業選手或賽評先教她不難吧?)
如果不行 選角階段就不應該推這個人

ㄆ. 合作模式要不要有緩衝期
第一週或前三週
是不是可以讓她跟其他懂遊戲的成員一起看
邊看邊學 讓觀眾有"跟主播一起成長"的情感連結
而不是一開始就單人扛轉播

ㄇ. 宣傳定位要說清楚
如果是"電競主播" 那她不夠格
如果是"VTuber陪看節目"
那就不該用電競主播的標準要求她

Riot這一局目前看起來三個都沒做
結果就是花了錢 掛了品牌
Kobo承受輿論反噬 要額外花時間補遊戲知識
(最糟的是 這整件事會變成她職業生涯的一個小汙點
以後只要有電競合作 都會有人說"她連LoL都不會")
Riot自己也被臭了一波

這則新聞放在KOL或V圈看其實就像是
「廠商找流量最大的人合作 不考慮適不適合跟能不能」

我自己做過製作人 這種案子的合作信上
往往沒有考慮"該藝人的適配性"
甚至也不會問經紀公司是否有適合的人選
(因為行銷公司大多也是轉發案子
搞不好廠商已經直接點名要誰了)

你會希望Kobo接下來怎麼處理這個合作
A 硬著頭皮繼續看 搭配學習遊戲
B 邀請其他hololive成員一起陪看
C 直接跟Riot解約 做自己擅長的內容
D 讓營運出來幫她協商
E 放棄不做可以維持粉絲但要賠Riot解約金

以上是今天的韭菜包
大家晚安
明天見(給耐心看到這邊的人一個飛吻)

X 貼文媒體
X 貼文媒體
X 貼文媒體
X 貼文媒體

回到原始 X 貼文